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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诚信企业「鹰和卓律所」

发布时间:2022-01-13 05:21:46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1.购房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min fa 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zhai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zui gao ren min fa yuan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按照min fa典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买到抵ya房怎么办

抵ya人未通知抵ya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ya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民fa典》规定,抵ya期间,抵ya人可以转让抵ya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ya财产转让的,diya权不受影响。










【房屋租赁纠纷咨询】承租赁了设定权房屋后的处理原则将已经设定的房屋进行出租和将已经出租的房屋设定,这两种情形在实践中都不鲜见。租赁权虽然在性质上属于债权,但是由于合同法中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使之具有了物权化的效力。由于租赁权的物权化可将其视为用益物权,权属于物权,两者均系他物权。租赁权建立在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上,而权则立足于房屋的交换价值上,故这两个他物权是不矛盾的,可以同时存在同一个物上。也就是说,设定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法律对此并不禁止。但是,租赁权和权在行使的过程中会产生矛盾,那么,如何处理这种矛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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